防患未“燃” —— 聚英物業規范電動車管理,筑牢安全防線
發布時間:2024-03-13 15:11:46
南京市雨花臺區“2·23”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極其深刻、極其慘痛。作為物業管理公司,湖南聚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刻認識到電動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決定組織開展電動車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園區電動車管理,將電動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增設消防器材
為增強電動車的安全預警機制和管控措施,南京市雨花臺區“2.23”火災事故發生后,聚英物業在電動車停放場所加大消防力度,增加滅火器數量,做到有備無患。
為加大電動車整治工作力度,聚英物業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針對電動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定點巡邏將亂停亂放的車輛移至停放區內,引導業主自覺把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改造入車庫道閘,限制電動車進入車庫停放。促使大家規范停車、文明停車。
張貼警示牌
在日常管理方面,聚英物業在公告欄、樓道口等顯眼地方增設警示牌,提醒各位業主禁止電瓶車駛入樓棟,做好宣導工作。以多種宣傳方式切實提高廣大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聚英物業一直在行動!在此,聚英物業也呼吁廣大園區業主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繃緊安全責任弦,希望每個人都能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防患于未“燃”。
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七個嚴禁”
1.嚴禁購買不合格電動車及配件。不合格、非標或超標的電動車、電池、電線、充電器,會增加火災風險。
2.嚴禁擅自改裝。擅自改裝電池、加裝音響、照明等,容易造成線路超負荷引發火災。
3.嚴禁不按規定停放。嚴禁在未落實防火分隔、監護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車庫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
4.嚴禁在非規定區域充電。嚴禁在人員密集場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架空層、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充電,不能將電池帶回家充電。
5.嚴禁“飛線充電”。嚴禁采用私拉電線、亂裝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方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6.嚴禁在易燃品附近充電。電動車充電要遠離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嚴禁長時間充電。車輛應避免充電時間過長,整夜充電且無人看管,一旦電池、電線等出現問題,極易引發火災。